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服务热线:
0571-8835 5850



                              浙科发高〔201860

各市科技局(委):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浙科发高〔201687号),决定开展2018年度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数据导出

省科技厅提供统一的企业数据采集平台,各设区市科技部门通过统计帐号登录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www.zjsti.gov.cn),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统计数据采集与监测系统,自行导出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统计数据。相关工作在3月底前完成。

二、组织评价

各设区市科技部门负责本市域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组织评价工作,牵头做好统计数据的核实、补正和评价。评价结果在门户网站或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我厅(含评价推荐表及核定信息,见附件1、附件2),电子版一并发送xbin@zjinfo.gov.cn。各县(市、区)科技部门按照设区市科技部门的具体安排,配合做好有关工作。相关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

三、汇总评价

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对各市推荐上报的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评价汇总,并向社会通告2018年度浙江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结果。

四、其他事项

各设区市科技部门要对2016年以来培育扶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见附件3),特别要对这两年来已培育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高成长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总结,对亮点突出的,组织编写案例分析材料(每个市编写2-3家,每个案例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总结和案例分析材料请于416日前报送我厅高新处,电子版一并发送到baojia@zjinfo.gov.cn

联系人:统计所许斌 0571-87051058

高新处包佳 0571-87054023

附件:1.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推荐表.doc

附件:2.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推荐核定信息.doc

附件:3.扶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情况(提纲).doc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8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