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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第二批金华市级众创空间拟备案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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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华市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试行)》(金市科〔2016〕70号)规定,经公开征集,单位自主申报,县(市、区)、开发主体科技部门推荐,市科技局组织审核、实地核查等程序,拟将“东阳市浙兴电商众创空间”等5家单位备案为市级众创空间,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备案名单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市科技局提出,单位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个人应实名。联系方式:市科技局规划与监督处8469796,高新技术与产业化处82461121;地址:市府大楼主楼5楼。
附件:2020年第二批金华市级众创空间拟备案名单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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